您现在的位置: 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网站 >> 新闻中心 >> 科普园地 >> 核医学 >> 正文
“核素”治疗骨转移癌
更新时间:2011-8-8   点击数:

    72岁的魏女士患“乳腺癌”已三年了,在上海经过手术、化疗和放疗,承受了巨大的病痛,后来又发展为全身酸痛,整日卧床不起,用止痛剂也无济于事。

    后老人经人介绍到江苏省江原医院核医学科做全身骨显像检查,结果发现她已经多发性骨转移,医师们为她拟定了治疗方案——进行核素治疗。治疗一周后,患者疼痛明显减轻,渐渐不需要再用止痛剂,还能下床活动,家人认为这是出现了奇迹。半年后,魏女士又接受了第二疗程治疗,病情基本稳定。

    放射性核素治疗是放疗的一种手段(内放疗),转移的骨肿瘤对某些核素具有较强的选择性吸收的能力,故核素进入人体后,在骨肿瘤内形成聚积并使骨肿瘤自身受到内照射,在电离辐射的损伤作用下使骨肿瘤组织受到破坏或被抑制生长而达到治疗的目的。江原医院自九十年代初开始,利用核医学的优势,开展放射性核素治疗肿瘤骨转移,受到患者的欢迎。

    患者在治疗时,从静脉注射一定量的药物,作用可维持3-6个月,此法简单,无创伤、无痛苦,不需住院。核素注射后对人体有无损害?与化学疗法相比,核素注射后没有化疗所出现的秃发、恶心、呕吐、意外出血等毒副反应,个别患者会出现暂时性血相减少,只要处理得当,不会影响继续用药。有的患者担心用放射性药物,会不会引起放射病,这种顾虑是完全不必要的,临床治疗的安全剂量中是不可能发生放射病的。

 

  • 上一篇文章: 没有了
  • 下一篇文章: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荣路20号 邮编:214063
    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 版权所有 苏ICP备07002252号
    维护:办公室 电话:(0510)85514482(总机) 电子邮箱:jsinm#jsinm.org(请将#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