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网站 >> 新闻中心 >> 政务公开 >> 规范性文件 >> 正文
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通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6-14   点击数:

苏卫办医〔2012〕88号

各市卫生局、省管有关医院:

  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卫生部在出台《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二级细则》),现转发给你们(请从卫生部网站下载)。我厅将按照卫生部要求,依据《二级细则》,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对《江苏省医院评价标准与细则(二级综合医院)》进行修订,并报卫生部备案后实施。请各地、各医院认真组织学习卫生部《二级细则》,加强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和机制,不断提高自身综合实力和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放心的医疗服务。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抄送:无锡市医管中心,省医院协会。

(来源 江苏省卫生厅)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荣路20号 邮编:214063
    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 版权所有 苏ICP备07002252号
    维护:办公室 电话:(0510)85514482(总机) 电子邮箱:jsinm#jsinm.org(请将#改为@)